1.开发商在销售时没有向消费者,尽到告知实情义务,应告知御江苑6号楼的朝向和具体位置;
2.开发商宣传时用的沙盘(见附件图片)和销售在做介绍时,告知5号楼7号房不会被6号楼遮挡,可事实与宣传相差甚远(见附件图片);严重影响采光。
3.消费细则不明:
a.东安县徐福集团霸王条款:无论御江苑什么时候才能达到可交楼条件,御江苑物业费都从9月1日算起。
b.开发商违约交楼的违约金支付额度不足。按照御江苑给出的违约金算法为:赔偿时间=2020年9月1号到合同约定日期的时间段-2个月疫情-3个月免赔期。请问御江苑此算发是否合法合规?首先3个月免赔期是否合法合规?我们的交房合同日期为疫情前的2019年12月31日,那么2个月疫情是否合法合规?
c.御江苑入住应交费用明细表中的办理相关证等费用3600元。
d.公摊面积如何计算,融易资讯网(www.ironge.com.cn),哪些地方计入了公摊面积?开发商未公示。
4.开放商收房的房屋质量不明:开发商未能提供三证两书一表《用地规划许可证》、《建筑规划许可证》、《建筑施工许可证》;《住宅使用说明书》、《住宅质量保证书》;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》;亦未能提供消防验收文件。
5.合同规定的交房条件都未能满足。
文章标题:【东安县阳光御江苑房地产开发公司虚假宣传、欺骗消费者】 免责声明:融易新媒体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。文章内容仅供参考,不构成投资建议。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,请与我们取得联系,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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